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詞語意思:
清統辦洋務的中央機構。清咸豐十年末(1861年初)設立,總掌外交﹑通商﹑海關﹑海防﹑訂購軍火﹑派遣公使等事,并管轄北洋通商大臣與南洋通商大臣。
分詞解釋:
洋務:
1.清末指與外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軍事﹑文化等事務;亦指模仿外國上述方面的事務。
2.香港等地指以外國人為對象的服務行業。
海關:
對出入國境的一切商品和物品進行監督、檢查并照章征收關稅的國家機關。
總理:
①中央政府首腦的名稱之一。
②有的政黨、社團的領導人也稱總理。如孫中山是中國國民黨的總理。
北洋:
清末指奉天(遼寧)、直隸(河北)、山東沿海地區。特設北洋通商大臣,由直隸總督兼任。
派遣:
命人辦公事:派遣代表團出訪歐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