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證

的證
詞語解釋
確鑿的證據。
[conclusive evidence] 確鑿的證據
分詞解釋
證據:
①判定事實的依據,用來證明的材料:證據不足。
②訴訟法上指偵查、審判機關在辦案中搜集的、能夠表明案情真相的材料。應是確實存在的客觀事實且與案件有關,須經辦案人員按法定程序收集和查證屬實。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和辯解,視聽資料,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現場筆錄。
確鑿:
真實;確實:確鑿可據|證據確鑿|確鑿不移的事實。

● 證(證)
◎ 用人物、事實來表明或斷定:證明。保證。證實。作證。對證。論證。人證。物證。
◎ 憑據,幫助斷定事理的東西:證據。憑證。證書。出入證。證章。有詩為證。證券。
● 的
◎ 真實,實在:的確。的當。的情。的真。的證。
● 的
◎ 箭靶的中心:中的。有的放矢。眾矢之的。目的(要達到的目標、境地)。
● 的
◎ 用在詞或詞組后表明形容詞性:美麗的。
◎ 代替所指的人或物:唱歌的。
◎ 表示所屬的關系的詞:他的衣服。
◎ 助詞,用在句末,表示肯定的語氣,常與“是”相應:這句話是很對的。
◎ 副詞尾,同“地2”。

的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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