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
詞語意思:
審理案件時對當事人進行訊問。
[try;interrogate] 司法機關向訴訟雙方查問有關案件的事實
伽利略也因為信仰和傳播 哥白尼學說,在一六三三年他已經七十歲的時候,還被審訊。——《哥白尼》
分詞解釋:
事人:
1.事奉人;服侍人。
2.奉承人;討好人。
3.謂充任下屬。
4.嫁人。
訊問:
1.詢問。
2.省視﹔問候。
3.審訊﹔鞫問。
進行:
①從事(某種活動):進行討論ㄧ進行工作ㄧ進行教育和批評 ㄧ會議正在進行。‘進行’總是用在持續性的和正式、嚴肅的行為,短暫性的和日常生活中的行為不用‘進行’,例如不說 ‘進行午睡 ’,‘進行叫喊 ’。
②前進:進行曲。
對當:
1.匹敵;相當。
2.擺布;安排。
3.對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