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芳

留芳
詞語解釋
留下芳香。亦指留下好名聲。
分詞解釋
名聲:
名譽;公眾的評價:名聲大噪|二爺的名聲不大好聽呢。
芳香:
香味(多指花草):梅花的芳香沁人心脾。
留下:
1.謂把東西擱下。
2.留住下來。
3.收受下來。
4.指付錢買下。
5.停留而攻下。

● 留
◎ 停止在某一個地方:停留。留學。留任。留級。留步。留守。留駐。
◎ 注意力放在上面:留心。留神。留意。
◎ 不忍舍棄,不忍離去:留連。留戀。
◎ 不使離開:留客。留宿。挽留。拘留。
◎ 接受:收留。
◎ 保存:保留。留存。留別。留念。留后路。
● 芳
◎ 花草的香氣:芳香。芳草。芳菲(a.花草的香氣;b.指花草)。芳馥。芳馨。芬芳。
◎ 喻美好的:芳名。芳齡(年齡,用于少女)。芳姿(美好的姿態,用于少女)。芳鄰(關系融洽的鄰居,用作敬辭)。流芳百世。
◎ 花卉:群芳競艷。芳時(花盛時節)。

留芳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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