廨田
詞語解釋:
即公廨田。隋唐時給各官署的田。所收地租充辦公經費。
分詞解釋:
官署:
官廳。
辦公:
辦理公務;處理公事:辦公會議ㄧ星期天照常辦公。
公廨田:
隋唐時期給各官署以所收地租補充辦公經費的公田。隋文帝開皇九年(公元589年)﹐詔給外官公廨田﹐為公廨田名稱之始。唐制內外各官署均依照等級高低﹐分別給予公廨田。在京官署公廨田自二十六頃至二頃﹐在外諸州公廨田自四十頃至一頃。官吏解職,移交后任。公廨田租給農民耕種﹐苛收地租。唐以后無給公廨田的記錄。
經費:
(機關、學校等)經常支出的費用。
地租:
土地所有者依靠土地所有權而取得的收入。封建地租是地主無償占有的農民的剩余勞動甚至部分必要勞動,超經濟強制是其存在的必要條件。資本主義地租是租佃資本家交給土地所有者的來自于雇傭勞動者的剩余勞動的一部分,體現兩者共同剝削雇傭農業工人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