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書

刻書
詞語解釋
指刻版印刷出版書籍。舊時有書商刻書、官府刻書和私人刻書等。
分詞解釋
官府:
①舊時稱行政機關,特指地方上的。
②稱封建官吏。
出版:
利用一定的物質載體,將著作制成出版物以利傳播的行為。是有文字以后發展起來的。古代金文、石刻以及人工抄寫、刻繪書籍,是一定意義上的出版。正式的出版是隨著印刷術的發明,至唐代中葉盛行。現代出版主要指圖書、報刊、音像讀物等的編輯、印刷(或復制錄音、錄像、縮微品等)、發行三個方面。當代出現的電子出版活動,又為出版增加了新的內容。
私人:
1.古時稱公卿﹑大夫或王室的家臣。
2.親戚朋友或以私交﹑私利相依附的人。
3.通奸的情人。
4.個人。對公家而言。
書籍:
1.謂校定簡冊。
2.泛指一般圖書。
3.謂登記戶籍。
4.書于簡冊。謂有記載。
5.文書。詔命典策等。


刻書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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