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得
詞語意思:
表現出某種情形。
分詞解釋:
情形:
情況;事情的樣子:真實情形|一見這情形,他呆住了。
● 得
◎ 獲取,接受:得到。得失。得益。得空。得便。得力。得濟。心得。
◎ 適合:得勁。得當。得法。得體。
◎ 滿意:得意。揚揚自得。
◎ 完成,實現:飯得了。得逞。得志(多指滿足名利的欲望)。
◎ 可以,許可:不得隨地吐痰。
◎ 口語詞(a.表禁止,如“得了,別說了”;b.表同意,如“得,就這么辦”)。
● 得
◎ 必須,須要:可得注意。
◎ 極舒服,極適意:這時要能洗上涼水澡,就得了。
● 得
◎ 用在動詞后表可能:要不得。拿得起來。
◎ 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后的連接補語,表示效果或程度:跑得快。香得很。
● 顯(顯)
◎ 露在外面容易看出來:明顯。顯著。顯學(著名的學說或學派)。
◎ 表現,露出:顯露。顯示。顯山露水(喻顯示自己,引人注目)。
◎ 舊時稱有權勢的或有名聲地位的:顯貴。顯赫。顯要。
◎ 敬辭,稱先人:顯考(已去世的父親)。顯妣(已去世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