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篆
詞語解釋:
巡撫的職位。
分詞解釋:
巡撫:
①巡察安撫:巡撫疆域。
②官名。從明代宣德時起,各省專設。清代正式成為省級地方政府長官,總攬一省軍事、刑獄、吏治等。
職位:
1.官位;官銜。
2.機關或團體中執行一定職務的位置。
● 撫(撫)
◎ 慰問:撫恤(安慰和周濟)。撫慰。安撫。撫愛。
◎ 扶持,保護:撫養成人。
◎ 輕輕地按著:‰摩。撫摸。撫琴(彈琴)。撫今追昔。
◎ 同“拊”。
● 篆
◎ 漢字的一種書體:大篆。小篆。篆體。篆書。
◎ 書寫篆字:篆額。
◎ 印章多用篆文,故為官印的代稱,又為對別人名字的敬稱:篆刻。攝篆。次篆。臺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