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從主人
詞語解釋:
事物以主人所稱之名為名。
事物應以原主的或原來所在地方的名稱為名
分詞解釋:
事物:
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主人:
1.接待賓客的人。與“客人”相對。
2.特指留宿客人的房東。
3.財物或權力的支配者。
4.仆婢及受雇傭者的家主。
5.用為學徒(或工人)對其產業主之稱。
6.古代指戰爭中在自己土地上防守的一方。
7.主要人物;主體。
8.指君主。
9.謂執掌教化國人之事。
名從主人
詞語解釋:
事物以主人所稱之名為名。
事物應以原主的或原來所在地方的名稱為名
分詞解釋:
事物:
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主人:
1.接待賓客的人。與“客人”相對。
2.特指留宿客人的房東。
3.財物或權力的支配者。
4.仆婢及受雇傭者的家主。
5.用為學徒(或工人)對其產業主之稱。
6.古代指戰爭中在自己土地上防守的一方。
7.主要人物;主體。
8.指君主。
9.謂執掌教化國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