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策,走為上計

三十六策,走為上計
詞典解釋
原指無力抵抗敵人,以逃走為上策。后指事情已經到了無可奈何的地步,沒有別的好辦法,只能出走。
分詞解釋
只能:
唯一的結果。如:一段時間的個人統治,它最后只能以革命而告終。
已經:
1.業已經過;業已經歷。
2.副詞。表示事情完成或時間過去。
無力:
1.沒有力氣;沒有力量。
2.沒有能力;無能為力。
無可奈何:
奈何:如何,怎么辦。指感到沒有辦法,只有這樣了。
抵抗:
抗拒;抗擊:抵抗日軍侵略。


三十六策,走為上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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