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生
詞語解釋:
康生(1898-1975)山東諸城大臺鄉(今屬膠南)人。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1年后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中央審查委員,追隨王明,推行“左”傾冒險主義。1937年后,歷任中共中央黨校校長,中央社會部、情報部部長,中央書記處書記。在延安整風運動期間,以“搶救失足者”為名,采用逼供信手段,制造多起冤案。建國后,長期養病。“文化大革命”中,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組顧問、中共中央副主席,與林彪、江青相勾結,直接參與篡奪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的陰謀活動。1975年病死。1980年,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向全黨公布了他的罪行,決定開除其黨籍。
分詞解釋:
推行:
1.推廣施行。
2.推動物體向前。
校長:
1.古代士卒一隊之長。
2.漢代守衛皇帝陵園的官名。
搶救:
在危急情況下突擊救護。
冤案:
沒有罪而被當作有罪判決或受處罰的案件。
后任:
在原來擔任某項職務的人去職后繼任這個職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