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絲
詞語解釋:
長篇小說。英國哈代作于1891年。貧苦少女苔絲遭到富家子亞雷奸污。后在牛奶場當女工,與大學生克萊相愛。新婚之夜,她向克萊講述了自己的遭遇,卻遭遺棄。為生活所迫,她不得已與亞雷同居。不久,克萊反悔,欲與她重歸于好。絕望中的苔絲殺死亞雷,自己也被判處死刑。
分詞解釋:
女工:
①也作“女紅”、“女功”。指通常由婦女所作的紡織、刺繡、縫紉等事。
②舊指作紡織、刺繡等事的婦女,今泛指女工人:女工吟詠于機杼。
同居:
①共同住在一處:同居長干里,兩小無嫌猜|老少三代同居一室。
②指夫妻共同生活:夫妻同居四十年沒有分開過。特指男女未經結婚而共同生活:非法同居。
絕望:
希望斷絕;毫無希望:感到絕望ㄧ絕望的呼喊。
大學生:
1.在高等學校讀書的學生。
2.年歲較大的學生。
3.方言。年歲較大的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