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火

陰陽火
詞語解釋
喻暗中挑撥的言行。
分詞解釋
挑撥:
1.撥動燈芯使燈火明亮。引申為啟發。
2.撥物使動;挑動。
3.播弄是非,調唆。
4.逗引,撩撥。
陰陽:
在中國古代,最初指日光的向背。古代思想家看到一切現象都有正反兩方面,就用陰陽這個概念來解釋自然界兩種既對立又互相消長的矛盾。如動的、熱的、向上的、明亮的、強壯的為陽,靜的、冷的、向下的、晦暗的、虛弱的為陰。把陰陽交替看作宇宙的根本規律。也用來說明上下、君臣、君民、夫妻等關系。

● 火
◎ 燃燒,物質燃燒時所發出的光和焰:火力。火燭。火源。火焰。煙火。火中取栗(喻為別人冒險出力,而自己吃虧上當,毫無所獲)。
◎ 緊急:火速。十萬火急。
◎ 指槍炮彈藥等:火藥。火炮。
◎ 發怒,怒氣:火暴。火性。
◎ 中醫指發炎、紅腫、煩躁等的病因:肝火。毒火攻心。
◎ 形容紅色的:火紅。火腿。
◎ 古代軍隊組織,一火十個人。
◎ 姓。

陰陽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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