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葆楨

沈葆楨
詞語意思
沈葆楨(1820-1879)清末官員。福建侯官(今福州)人。曾任江西巡撫,鎮壓太平軍。調任福建船政大臣,主辦福州船政局。后被派為欽差大臣,辦理臺灣海防,對開發臺灣有所貢獻。1875年升任兩江總督兼南洋通商大臣,擴充水師,督辦海防,與李鴻章同為清政府籌建海軍的主持者。
分詞解釋
兩江:
清初江南省和江西省合稱‘兩江’,康熙后江南省分為江蘇、安徽兩省,三省地區仍沿稱兩江。
海軍:
在海上作戰的軍隊,通常由水面艦艇、潛艇、海軍航空兵、海軍陸戰隊等兵種及各專業部隊組成。
主持:
①負責掌握、處理:主持分配事宜。
②主張:主持公道。
督辦:
①督促辦理;督察辦理:督辦糧秣。
②指擔任督辦工作的人。
貢獻:
①拿出物資、力量、經驗等獻給國家或公眾:為祖國貢獻自己的一切。
②對國家或公眾所做的有益的事:他們為國家做出了新的貢獻。


沈葆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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