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欲
詞語意思:
“天理人欲”的省稱。語出《禮記.樂記》:“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按,后宋代理學家把“天理”解釋為封建的倫理綱常,“人欲”解釋為人的生活欲望,并認為二者不容并立。
分詞解釋:
認為:
對人或事物確定某種看法﹐做出某種判斷。
也者:
1.語氣助詞。表提示。
2.語氣助詞。表疑問。
3.語氣助詞。表擬度。
不容:
1.不能容納;不能寬容。
2.不允許。
3.不免,難免。
4.無須。
化物:
1.化于物。謂被外物所同化。
2.感化外物;化育外物。
欲望:
1.希望﹐盼望。
2.想得到某種東西或達到某種目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