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例
詞語解釋:
不符合常例的變通條例。
分詞解釋:
條例:
國家機關制定或批準的規范性文件的名稱之一。在我國,有些只規定某一類事項的法律稱“條例”,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國務院制定的對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較全面、系統的規定的行政法規也稱“條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常例:
1.常規;慣例。
2.“常例錢”的略稱。
變通:
依據不同情況,作非原則性的變動:遇特殊情況,可以酌情變通處理。
● 變(變)
◎ 性質狀態或情形和以前不同,更改:變調。變動。變法。變為。變革。變更。變通(把原定的辦法略加改動以適應事實的需要)。變本加厲。變幻無常。
● 例
◎ 可以做依據的事物:例證。例題。舉例。例句。例如。
◎ 規定:例外(不按規定的,和一般情況不同的)。體例。凡例。條例。破例。發凡起例。
◎ 按規定的,照成規進行的:例會。例假。例行公事。
◎ 調查或統計時指合于某種條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事例。病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