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收
詞語意思:
官府沒收或征收。
分詞解釋:
沒收:
法律上指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有幾種不同性質的沒收:(1)刑罰的一種。即沒收財產。(2)訴訟上的一種強制措施。如對罪犯用于犯罪活動的本人財物予以沒收。(3)行政管理上的一種強制措施。如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用于違法活動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予以沒收。(4)行政處罰的一種。如沒收違反藥品管理法生產、銷售的藥品。(5)革命措施的一種。如新中國成立后沒收地主土地、官僚資本。
官府:
①舊時稱行政機關,特指地方上的。
②稱封建官吏。
征收:
1.指收取賦稅。
2.今指政府依法向人民或所屬機構收取公糧﹑稅款等。
3.征集吸收。
● 官
◎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 屬于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五官。官能。
◎ 姓。
● 收
◎ 接到,接受:收發。收信。收支。收訖。收益。
◎ 藏或放置妥當:這是重要東西,要收好了。
◎ 割斷成熟的農作物:收割。收成。麥收。
◎ 招回:收兵。收港。
◎ 聚,合攏:收容。收理。收集。
◎ 結束:收尾。收煞。收盤。
◎ 逮捕,拘押:收捕。收監。收押。收審。
◎ 約束,控制(感情或行動):收束。收心。收伏(亦作“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