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
詞語解釋:
①共同犯罪。
②共同犯罪中的罪犯。
(1) [particeps criminis]∶在一項罪行中的同謀或其他參與者
(2) [accomplice]∶和他人一起干壞事的人;作為主犯或從犯和他人一起犯罪的人
分詞解釋:
共同犯罪:
簡稱“共犯”。兩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必須對某一犯罪有同一的故意和圍繞同一目的互相配合的行為。比單個人犯罪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性。按組織情況不同,分為結伙和犯罪集團。我國刑法將共同犯罪的人分為主犯、從犯、脅從犯、教唆犯四類,并規定按照他們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分別處罰。兩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
罪犯:
亦稱“犯人”。被法院定罪處刑,而且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人。
● 共
◎ 相同,一樣:共性。共同。同甘共苦。
◎ 彼此都具有、使用或承受:患難與共。休戚與共。
◎ 一起,一齊:共鳴。共勉。共議。共處。
◎ 總計,合計:共計。總共。
◎ 與,和:“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
◎ “共產黨”的簡稱。
● 共
◎ 古同“恭”,恭敬。
◎ 古同“供”,供奉,供給。
● 犯
◎ 抵觸,違反:犯規。犯法。犯罪。犯顏(舊時指冒犯君王或尊長的威嚴)。犯諱。
◎ 違反法律的人,有罪的人:犯人。罪犯。
◎ 侵害,進攻:侵犯。秋毫無犯。
◎ 觸發,發作:犯病。犯愁。犯疑。
◎ 做錯事情:犯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