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李

史李
詞語解釋
古代法官的別稱。
分詞解釋
別稱:
正式名稱以外的別名。
法官:
法院中審判人員的通稱。
古代:
①過去距離現代較遠的時代(區別于‘近代、現代’)。在我國歷史分期上多指19世紀中葉以前。
②特指奴隸社會時代(有的也包括原始公社時代)。

● 李
◎ 落葉小喬木,果實稱“李子”,熟時呈黃色或紫紅色,可食: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難來喻兄弟相愛相助,后喻互相頂替或代他人受過)。投桃報李。李下不正冠(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喻為人只要忠誠、正直一定會感動別人)。
◎ 姓。
◎ 古同“理”,古代法官的代稱。
● 史
◎ 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亦指記述、研究這些的文字和學科:歷史。通史。斷代史。近代史。世界史。文學史。史詩。史部(古代圖書分類的一大部類,包括各類歷史著作)。史壇。史評。史前(沒有書面記錄的遠古)。史不絕書。
◎ 古代掌管記載史事的官:太史。內史。
◎ 古代官職:刺史。御史。
◎ 姓。

史李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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