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約

沈約
詞語意思
沈約(441-513)南朝梁文學家。字休文,吳興武康(今浙江德清)人。歷仕宋、齊、梁三代,在梁代官至尚書令,封建昌縣侯。死后謚號為隱。在詩的聲律上創“四聲”、“八病”之說,對古體詩向律詩的轉變起了重要作用。所著《宋書》為二十四史之一。明人輯有《沈隱侯集》。
分詞解釋
聲律:
1.五聲六律。指音樂。
2.指語言文字的聲韻格律。
縣侯:
爵名。漢制,列侯大者食縣,小者食鄉﹑亭。三國魏定制:凡國,王﹑公﹑侯﹑伯﹑子﹑男六等,次縣侯,次鄉侯,次亭侯,次關內侯。晉亦有縣侯。南朝陳置開國縣侯。至宋始廢。
文學家:
從事文學創作或研究的專門家。
明人:
1.明白人。
2.指明代人。
3.指心地光明的人。參見“明人不做暗事”。
四聲:
古漢語平、上、去、入四種聲調的總稱。由古四聲演變而來的普通話陰平、陽平、上聲、去聲也叫四聲。


沈約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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