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校
詞語解釋:
古官職名。原指秘書省校書郎。后沿用指新擢第者。
分詞解釋:
擢第:
登第;及第:冬曦進士擢第|君瑞擢第后,以才授翰林學士。
秘書省:
官署名。東漢始置秘書監一官,典司圖籍。南北朝以后始設秘書省。其主官稱秘書監,監以下有少監﹑丞及秘書郎﹑校書郎﹑正字等官,領國史﹑著作二局。唐代改稱蘭臺﹑麟臺。明以后其職務并入翰林院。
校書郎:
東漢時,征召學士至蘭臺或東觀宮中藏書處校勘典籍,其職為郎中者,稱校書郞中(亦省稱校書郎);其職為郎者,則稱校書郎。三國魏始置校書郎官職,司校勘宮中所藏典籍諸事。唐以后歷代因之。明以后不置。
沿用:
繼續使用(過去的方法﹑制度﹑法令等)。
職名:
1.猶職銜。
2.書寫官銜和姓名的名帖。亦泛指名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