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案

講案
詞語解釋
古代經筵進講時講官放書用的幾案。
分詞解釋
經筵:
漢唐以來帝王為講論經史而特設的御前講席。宋代始稱經筵,置講官以翰林學士或其他官員充任或兼任。宋代以每年二月至端午節﹑八月至冬至節為講期,逢單日入侍,輪流講讀。元﹑明﹑清三代沿襲此制,而明代尤為重視。除皇帝外,太子出閣后,亦有講筵之設。清制,經筵講官,為大臣兼銜,于仲秋仲春之日進講。
進講:
謂為帝王講解詩書文史等。
講官:
為皇帝經筵進講的官員。也指東宮侍講官員。


講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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