癏官
詞語解釋:
曠廢職守;不稱積。
分詞解釋:
不稱:
1.不相稱;不相副。
2.不勝任;不稱職。
曠廢:
耽誤,荒廢:曠廢學業 。
職守:
職責。也指工作崗位:忠于職守|不安職守|擅離職守。
● 官
◎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 屬于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五官。官能。
◎ 姓。
癏官
詞語解釋:
曠廢職守;不稱積。
分詞解釋:
不稱:
1.不相稱;不相副。
2.不勝任;不稱職。
曠廢:
耽誤,荒廢:曠廢學業 。
職守:
職責。也指工作崗位:忠于職守|不安職守|擅離職守。
● 官
◎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 屬于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五官。官能。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