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工
詞語解釋:
也稱“固定職工”。“臨時工”的對稱。指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前,列入企事業等單位定員編制內,長期任用,沒有規定使用期限的在冊職工。隨著中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固定職工制度已逐步為勞動合同制、聘任制和公務員制度所替代。
分詞解釋: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
對稱:
指圖形或物體對某個點、直線或平面而言,在大小、形狀和排列上具有一一對應關系。如人體、船、飛機的左右兩邊,在外觀上都是對稱的。
使用:
使人或器物等為某種目的服務:使用干部|使用工具|合理使用|共同使用。
職工:
職員和工人。亦單指工人。
實行:
1.實際的行動。
2.用行動來實現理論﹑綱領﹑政策﹑計劃等。
3.猶德行,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