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律

講律
詞語解釋
講宣佛教戒律。
分詞解釋
佛教:
世界上主要宗教之一,相傳為公元前六至五世紀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 境內)王子釋迦牟尼所創,廣泛流傳于亞洲的許多國家。西漢末年傳入我國。
戒律:
多指有條文規定的宗教徒必須遵守的生活準則:犯戒律ㄧ清規戒律。
講宣:
講說宣導。

● 講(講)
◎ 說,談:講話。講敘。
◎ 把事情和道理說出來:講說。講學。講武。講演。講義。講師。講壇。
◎ 注重某一方面,并設法使它實現:講求。講團結。
◎ 和解:“而秦未與魏講也”。
◎ 商量,商議:講價兒。講條件。
● 律
◎ 法則,規章:紀律。法律。定律。規律。清規戒律。律師。
◎ 約束:律己。
◎ 中國古代審定樂音高低的標準,把聲音分為六律(陽律)和六品(陰律)。合稱“十二律”:律呂(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樂律的器具,以管的長短來確定音的不同高度,從低音管算起,成奇數的六個管稱“律”;成偶數的六個管稱“呂”,后來“律呂”作為音律的統稱)。
◎ 舊詩的一種體裁:律詩。
◎ 姓。

講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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