蜑戶
詞語解釋:
蜑人散居在廣東﹑福建等沿海地帶﹐向受封建統治者的歧視和迫害﹐不許陸居﹐不列戶籍。他們以船為家﹐從事捕魚﹑采珠等勞動﹐計丁納稅于官。明洪武初﹐始編戶﹐立里長﹐由河泊司管轄﹐歲收漁課﹐名曰“蜑戶”。清雍正初﹐明令削除舊籍﹐與編氓同列;辛亥革命后﹐臨時政府通令解放賤民﹐蜑戶也在其內。
分詞解釋:
廣東:
中國南部的省,簡稱粵,東連福建,西連廣西,北接湖南和江西。面積17.8萬平方公里,人口近6千萬,省會廣州。
歧視:
不平等地看待:歧視婦女|受到歧視。
他們:
代詞。稱自己和對方以外的若干人。
同列:
1.同一班列;同等地位。亦指地位相同者。
2.猶同僚。
戶籍:
地方民政機關以戶為單位登記本地區內居民的冊子。轉指作為本地區居民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