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訴訟

共同訴訟
詞語解釋
當事人一方有兩人以上,或者當事人雙方均有兩人以上的訴訟。或在訴訟提起時發生,或在訴訟過程中形成。共同訴訟中的原告人或被告人稱為共同訴訟人。每一個共同訴訟人都是獨立的訴訟主體,其訴訟行為對別的共同訴訟人不起約束作用,但是可能對別的共同訴訟人發生影響。
分詞解釋
約束:
限制;管束:雖置質剖符猶不能約束也|須嚴加約束而不可放任。
形成:
經過發展變化而成為:形成新的風格|形成包圍。
發生:
①原來沒有的事出現了;產生:發生變化ㄧ發生事故 ㄧ發生關系。
②卵子受精后逐漸生長的過程。
雙方:
指在某種場合中相對的兩個人或兩個集體。
或者:
①或許:你快走,或者還趕得上車。
②連詞,用在敘述句里,表示選擇關系:你們叫我楊同志或者老楊都行,可別再叫我楊科長 ㄧ這本書或者你先看,或者我先看。


共同訴訟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7/225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