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戲
詞語解釋:
古代雜技、樂舞表演的總稱。秦漢時已盛行。包括雜技、幻術和歌舞等。南北朝以后也稱“散樂”。隋代曾把四方散樂集中到洛陽(今屬河南)表演。唐宋兩代除宮廷演出外,唐代在長安(今陜西西安)的寺院里設“戲場”,宋代在大城市設瓦舍,作為百戲一類技藝的表演場所。元代以后,“百戲”一詞已少用。
分詞解釋:
出外:
1.離家外出。
2.謂超出某種范圍或界限。
盛行:
流行、傳播得快且廣:街上盛行遮陽帽|庚午之歲,疫癘盛行。
宮廷:
①帝王的住所。
②由帝王及其大臣構成的統治集團。
河南:
1.指黃河以南地區。具體所指范圍廣狹有異。
2.秦漢時代稱今河套以南地區。
3.省名,別稱豫。省會鄭州市。
作為:
①行為;所作所為:他的這種作為危害了集體的榮譽。
②建樹;成就:在事業上無所作為。
③可以做的事:大有作為。
④當做;做為:作為一名演員|作為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