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征

強征
詞語解釋
1.強迫征收為公共事業;尤指用強征入伍的方法征召。如:強征海員。
2.行使權力征用(如為公或緊急使用)。如:強征過路的汽車去追趕。
分詞解釋
方法:
關于解決思想、說話、行動等問題的門路、程序等:工作方法ㄧ學習方法ㄧ思想方法。
強迫:
施加壓力,使對方屈從:他不愿意就別強迫他了。
過路:
途中經過某個地方:我是個過路的人,對這兒的情況不了解。
征用:
1.征召任用。
2.引用。
3.國家依法將個人或集體所有的土地或其他生產資料收歸公用。


強征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7/2259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