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別

執別
詞語解釋
謂握手告別。
分詞解釋
握手:
1.執手,拉手。古時在離別﹑會晤或有所囑托時,皆以握手表示親近或信任。
2.今用為見面﹑分別的禮節,也用來表示慰問或祝賀。
3.拳屈手指。
4.指拳屈手指以掬物。
告別:
①離別;分手(一般要打個招呼或說句話):告別親友ㄧ他把信交給了隊長,就匆匆告別了。
②辭行:動身的那天清早,我特地去向他告別。
③和死者最后訣別,表示哀悼。

● 執(執)
◎ 拿著:執刃。執鞭。執筆。
◎ 掌握:執政。執教。
◎ 捕捉,逮捕:戰敗被執。
◎ 堅持:固執。執意。
◎ 實行:執行。
◎ 憑單:回執。
◎ 朋友:執友(志同道合的朋友,簡稱“執”)。
◎ 姓。
● 別
◎ 分離:別離。別情。別緒(離別時離別后的情感)。分別。告別。久別重逢。分門別類。
◎ 差別:霄壤之別。
◎ 分類:類別。性別。職別。級別。派別。
◎ 另外的:別人。別號。別字。別墅。別論。別開生面。
◎ 卡住,插住,繃住:別針。別花。
◎ 不要,不準:別動。
● 別(彆)
◎ 〔別扭〕不順心,不相投(“扭”讀輕聲)。

執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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