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諭

朱諭
詞語解釋
見“朱批諭旨”。
分詞解釋
朱批諭旨:
清制,內外奏章或特降之旨,由皇帝用朱筆批示,以示出于親筆。《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十一》有《世宗憲皇帝朱批諭旨》三百六十卷。亦省作“朱批”﹑“朱諭”。

● 諭(諭)
◎ 告訴,使人知道(一般用于上對下):面諭。手諭。諭旨。曉諭。
◎ 明白,古同“喻”,明白,理解。
◎ 古同“喻”,比方。
● 朱(硃)
◎ 紅色:朱紅。朱批。朱筆。朱文(印章上的陽文)。朱門(紅漆大門,舊時指豪富人家)。
◎ 礦物名:朱砂(無機化合物,中醫用于鎮靜劑。亦稱“辰砂”、“丹砂”)。朱墨。
◎ 姓。
● 朱
◎ 〔朱提〕古地名。 漢武帝 時置縣,治所在今 云南省 昭通縣 境。后立為郡。

朱諭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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