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

受理
詞語解釋
接受訴狀,進行審理。
(1) [seized]∶接受辦理;接受處理
受理人民來信
(2) [accept and hear the case]∶法院接受案件,進行審理
上訴通常要由高一級法院受理
分詞解釋
審理:
1.審訊處理。
2.明親王府的理刑官。
進行:
①從事(某種活動):進行討論ㄧ進行工作ㄧ進行教育和批評 ㄧ會議正在進行。‘進行’總是用在持續性的和正式、嚴肅的行為,短暫性的和日常生活中的行為不用‘進行’,例如不說 ‘進行午睡 ’,‘進行叫喊 ’。
②前進:進行曲。
訴狀:
訴訟事件的書狀。即狀子。
接受:
對事物容納而不拒絕:接受任務 ㄧ接受考驗ㄧ接受教訓 ㄧ虛心接受批評。


受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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