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歷

官歷
詞語意思
1.官府頒行的歷法。
2.指官府頒行的歷書。
分詞解釋
歷書:
按照一定歷法排列年、月、日、節氣、紀念日等供查考的書。
頒行:
公布施行。
官府:
①舊時稱行政機關,特指地方上的。
②稱封建官吏。
歷法:
用年、月、日計算時間的方法。主要分為陽歷、陰歷和陰陽歷三類。具體的歷法還包括紀年的方法。


官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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