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官

省官
詞語解釋
1.宋時稱館職及內侍之押班﹑都知。
2.裁減冗官。
分詞解釋
押班:
1.百官朝會時領班,管理百官朝會位次。唐制,以監察御史二人任其事。宋制,由參知政事﹑宰相分日押班。
2.內宮女官的首領。
3.伶人的領班。
館職:
統稱唐宋于昭文館(唐時又稱弘文館)﹑史館﹑集賢院等處擔任修撰﹑編校等工作的官職。
內侍:
1.在皇帝宮廷侍奉,供使喚。
2.在宮中供使喚的人。
3.官名。隋置內侍省,所掌皆宮廷內部事物。雖亦參用士人,主要仍為宦官之職。唐沿用不改,全部以太監充當。宋代增設入內內侍省和內侍省,稱前后省,前者尤為親幸。在宮內執役的隸屬入內內侍省,在殿中執役的隸屬內侍省。其官有內侍﹑殿頭內侍﹑高品內侍﹑高班內侍諸名。后因稱宦官為內侍。
都知:
1.舊時妓院中的班頭,分管諸妓。
2.教坊歌師。
3.五代﹑宋殿前武官名,屬殿前司。
4.對店小二客氣的稱呼。
冗官:
無專職而備執行臨時使命的官吏。如:添設冗官,又改鈔法。——《英烈傳》。

省官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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