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刑

官刑
詞語意思
1.古代懲戒官吏的刑罰之一,即鞭刑。
2.官府所用之刑。亦指官府的刑法。
分詞解釋
官府:
①舊時稱行政機關,特指地方上的。
②稱封建官吏。
官吏:
舊時政府工作人員的總稱。
刑罰:
法院懲罰罪犯的強制方法。內容為剝奪罪犯的某種權益--財產、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以至生命。是國家權力的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條件。一般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刑法:
規定什么行為是犯罪,并規定用什么刑罰加以處罰的法律。狹義的刑法僅指具有完整體系和普遍適用性的基本刑事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廣義的刑法還包括刑事單行法律,如《關于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自1980年起施行,1997年作了修訂。
懲戒:
通過懲罰進行警戒:用以懲戒|懲戒群下|進行懲戒。


官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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