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馬廳

過馬廳
詞語解釋
唐時方鎮廳事名。
分詞解釋
廳事:
官署視事問案的廳堂。如:廳事之東北角。——《虞初新志.秋聲詩自序》。
方鎮:
指掌握兵權﹑鎮守一方的軍事長官。如晉持節都督﹐唐觀察使﹑節度使﹑經略等。遼金時皆有其職。清吳廷燮著有唐﹑遼﹑金《方鎮年表》﹐可參閱。
過馬:
指皇帝乘騎,由宦官備馬并牽來交獻。

● 廳(廳)
◎ 聚會或招待客人用的大房間:廳堂。客廳。
◎ 政府機關辦事部門:辦公廳。教育廳。

過馬廳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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