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諫

臺諫
詞語解釋
唐宋時以專司糾彈的御史為臺官﹐以職掌建言的給事中﹑諫議大夫等為諫官。兩者雖各有所司﹐而職責往往相混﹐故多以“臺諫”泛稱之。明初廢諫院﹐以給事中兼領監察與規諫﹐兩者開始合流。至清雍正元年﹐又使之同隸都察院﹐于是臺諫完全合二為一。
分詞解釋
大夫:
①古代官職名,位居卿之下,士之上。秦漢后有御史大夫、光祿大夫等,唐代以后稱高級文職官階為大夫。
②(dai-)宋代醫官置大夫以下官階,后以之稱醫生。
合二為一:
指將兩者合為一個整體。
諫院:
1.御史臺的別稱。
2.諫官官署。宋初由門下省析置﹐以分隸門下﹑中書的左右諫議大夫﹑司諫﹑正言為諫官。宋司馬光有《諫院題名記》。
都察院:
官署名。明清時的監察機構。1382年明太祖廢漢以來的御史臺,設都察院。專司巡按州縣,考察官吏,整飭風紀。1723年以六科給事中并入,合稱科道。


臺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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