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藏大臣

駐藏大臣
詞語意思
全稱“欽差駐藏辦事大臣”。清朝中央政府派駐西藏地方的最高軍政長官。1727年始置。主管西藏高級僧俗官員的任免,督察司法、戶口、差役,巡視邊境,辦理對外交涉等。同達賴、班禪共同管理西藏。
分詞解釋
派駐:
1.委派駐守。如:在老虎山沒有派駐任何部隊。
2.派遣人員進駐。如:派駐攝影記者。
3.受到派遣駐在某地(執行任務)。如:派駐國外。
督察:
①監督察看:派人前往督察。
②指擔任督察工作的人。
軍政:
①軍事和政治。
②軍事上的行政工作。
③指軍隊和政府。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欽差:
1.官名。由皇帝親自派遣﹐代表皇帝出外辦理重大事件的官員。
2.皇帝親自派遣。

駐藏大臣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7/228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