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兵
詞語意思:
①軍官和士兵:正確處理官兵關系。
②舊時指政府的軍隊。
(1) [officers and soldiers]∶軍隊中的官與兵
(2) [government troops]∶舊稱政府的軍隊
分詞解釋:
士兵:
士官、軍士和兵的統稱。是軍隊中直接操作武器裝備,執行戰斗或保障勤務的軍人。是軍隊的基礎。我軍士兵,是指班長及其以下軍人。1988年重新實行的軍銜制分有三等七級,士官設軍士長、專業軍士;軍士設上士、中士、下士;兵設上等兵、列兵。
軍隊:
為政治目的服務的武裝組織。
軍官:
被授予尉官以上軍銜的軍人的統稱。也指軍隊中排長以上的干部。
政府:
即國家行政機關。按管轄范圍分,單一制國家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復合制國家有聯邦政府和邦(州)政府。通常指中央政府和聯邦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