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雷

過雷
詞語解釋
越過雷池。泛指越禮﹑越規。
分詞解釋
泛指:
1.謂手指輕彈琴弦。
2.謂不專指一事或一人。
越過:
1.超過。
2.度過;跨過。
越禮:
越出禮法的規定;不守規矩。
雷池:
古水名,在今安徽望江。東晉時庾亮寫給溫嶠的信里有‘足下無過雷池一步’的話,是叫溫嶠不要越過雷池到京城(今南京)來(見于《晉書.庾亮傳》)。現在只用于‘不敢越雷池一步’這個成語中,比喻不敢越出一定的范圍。


過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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