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慘案

波士頓慘案
詞語意思
英軍屠殺北美殖民地波士頓居民的事件。1770年3月5日,駐波士頓的英軍侮辱當地學徒,激起該城人民的憤怒,與英軍發生沖突,遭到英軍開槍屠殺,造成慘案。次日,全城居民集會抗議,迫使英軍從城里撤走。
分詞解釋
慘案:
后果極其嚴重、影響極大、令人慘痛的惡性事件:釀成慘案|五卅慘案。
事件:
①事情:處理各類事件|查辦事件。
②指歷史上或社會上發生了的大事情:突發事件|九一八事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是開天辟地的大事件。
居民:
固定住在某一地方的人:街道居民ㄧ城鎮居民。
當地:
1.指當事人所在的旁邊的地上。
2.人物所在的或事情發生的那個地方;本地。
憤怒:
因極度不滿而情緒激動:憤怒的人群 ㄧ憤怒聲討侵略者的罪行。


波士頓慘案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7/348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