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火

作火
詞語解釋
用火;燃火。
分詞解釋
燃火:
1.燃燒著的火。
2.點火。

● 作
◎ 起,興起,現在起:振作。槍聲大作。
◎ 從事,做工:工作。作息。作業。
◎ 舉行,進行:作別(分別)。作亂。作案。作戰。作報告。
◎ 干出,做出,表現出,制造出:作惡。作弊。作梗。作祟。作態。作色。作為。作難。作奸犯科(為非作歹,觸犯法令)。
◎ 當成,充當:作罷。作保。作伐(做媒人)。作壁上觀(人家交戰,自己站在營壘上看,喻坐觀別人成敗)。
◎ 創造:創作。寫作。作曲。作者。
◎ 文藝方面的成品:作品。不朽之作。
◎ 同“做”。
◎ 舊時手工業制造加工的場所:作坊。
◎ 從事某種活動:作揖。作弄。作死。
● 火
◎ 燃燒,物質燃燒時所發出的光和焰:火力。火燭。火源。火焰。煙火。火中取栗(喻為別人冒險出力,而自己吃虧上當,毫無所獲)。
◎ 緊急:火速。十萬火急。
◎ 指槍炮彈藥等:火藥。火炮。
◎ 發怒,怒氣:火暴。火性。
◎ 中醫指發炎、紅腫、煩躁等的病因:肝火。毒火攻心。
◎ 形容紅色的:火紅。火腿。
◎ 古代軍隊組織,一火十個人。
◎ 姓。


作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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