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傳

拘傳
詞語解釋
法院、檢察機關或公安機關對傳喚不到案的被告人,簽發拘票,強制到案。
[issue a warrant] 司法機關強制傳喚有關人到案
分詞解釋
法院:
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國家機關。
簽發:
1.下令征調。
2.在公文或證件上由主管人簽字后交付予受件人。
強制:
強迫;迫使:強制執行|強制措施|不可強制別人服從自己的意志。
到案:
指與案件有關人員到執法機關參與和自己有關的案件的審理活動。


拘傳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7/349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