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剃禽狝
詞語解釋:
謂如刈割野草﹑搜捕禽獸似地予以殲滅。語出唐韓愈《送鄭尚書序》:“至紛不可治,乃草剃而禽狝之,盡根株痛斷乃止。”
分詞解釋:
不可:
1.不可以;不可能。
2.不答應;不準許。
3.不輕易贊同或遵奉。
4.謂不符合,不稱。
5.猶不堪。
6.指缺點﹑過錯。
7.與“非”連用,“非……不可”,表示必須或一定。
殲滅:
消滅(敵人):集中優勢兵力,各個殲滅敵人。
禽獸:
①鳥獸:飛禽走獸。
②比喻卑鄙、無人性的人:衣冠禽獸|無父無君,是禽獸也。
野草:
地面生長的摻進植物,耕作中通常傷害作物或損害地方的外貌、經濟方面無用的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