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署
詞語解釋:
總督衙門。
[governor-general office] 總督衙門
以辛亥三月二十九日圍攻兩廣督署之役為最。—— 孫文《黃花岡七十二烈士事略序》
分詞解釋:
總督:
①總管監督:總督軍務|昭宣承業,都護是立,總督城廓,三十有六。
②官名。1469年明代專設兩廣總督,后漸成定制。清代起正式成為地方最高軍政長官,轄一省或兩三省。另設專管某一事務的總督,如河道總督、漕運總督等。
③宗主國派往殖民地的最高統治官員也稱總督。
衙門:
1.舊時官吏辦事的地方。
2.比喻官僚機關。
3.唐代宮殿的大門。
● 署
◎ 辦理公務的機關:專署。公署。官署。
◎ 布置:部署。
◎ 簽名,題字:簽署。署名。署字。
◎ 暫代:署理。兼署。
● 督
◎ 察看;監管:監督。督辦。督導。督察。督促。督師。督率(亦作“督帥”)。督戰。督學。
◎ 責罰:督過(督察責備)。督責。
◎ 古代將官名:都督。督郵。督護。總督。提督。督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