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史
詞語意思:
掌春事之吏。
分詞解釋:
春事:
1.春耕之事。
2.春色;春意。
3.特指花事。
4.指男女歡愛。
● 春
◎ 一年的第一季:春季(農歷正月至三月)。春節。春色。春暉(春天的陽光,喻父母的恩情)。春山(春天的山,山色如黛,喻婦女的眉毛)。春秋(a.春季和秋季;b.指年月;c.指人的年歲,如“春春正富”;d.指中國古代的編年體史書,魯國的《春秋》。亦泛指歷史或歷史著作;e.中國的歷史上的一個時代)。
◎ 兩性相求的欲望:春心。懷春。
◎ 生機:大地回春。
◎ 姓。
● 史
◎ 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亦指記述、研究這些的文字和學科:歷史。通史。斷代史。近代史。世界史。文學史。史詩。史部(古代圖書分類的一大部類,包括各類歷史著作)。史壇。史評。史前(沒有書面記錄的遠古)。史不絕書。
◎ 古代掌管記載史事的官:太史。內史。
◎ 古代官職:刺史。御史。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