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議

條議
詞語解釋
指分條陳述意見的奏疏或文書。
分詞解釋
奏疏:
1.奏章。
2.向帝王上書言事。
文書:
①各種文件的統稱。有公務文書和私人文書之分。前者即公文,后者指個人或家庭、家族在社交活動中形成的書信、日記、家譜、契約、合同等。
②指從事文書工作的人員。
指分:
1.指點安排。
2.清制,內外官員分發,由吏部抽簽而定。自捐納行,候補官可出錢自請分發到某省某衙門,稱為指分。
意見:
1.見解,主張。
2.指對人對事不滿意的想法。
3.識見。
陳述:
敘述,有條理地說:陳述理由|一一陳述。

條議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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