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攝

統攝
詞語解釋
統轄;總管:統攝之權。
分詞解釋
總管:
武官名。漢末南北朝以都督統州之軍事,并總攬或與刺史治州之政事。北周始改此稱。隋代至唐代初在各州設總管,邊鎮和大州設大總管,均系地方軍政長官,后又恢復都督稱,但統兵出征之將帥仍為總管。北宋時總管仍系地方軍政長官,分別由節度使、知府、知州兼任。遼金元時總管兼管軍民。清代時在東三省、新疆及圍場設總管,為率軍駐防之長官。
統轄:
管轄。

● 統(統)
◎ 總括,總起來:統一。統率。統帥。統攝(統轄)。統考。統籌。統戰。統共。統購統銷。
◎ 事物的連續關系:系統。血統。傳統。體統。
● 攝(攝)
◎ 拿,吸取:攝取。攝像。攝影。攝食。
◎ 保養:攝生。攝重。珍攝。
◎ 代理:攝行(代職務)。攝政(代君主管理國家)。
◎ 捕捉:勾攝。
◎ 迫近:“攝乎大國之間”。
◎ 古同“懾”,怕,使害怕。
● 攝(攝)
◎ 安靜:“天下攝然,人安其生”。

統攝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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