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過

換過
詞語解釋
謂文官外任,改為武官。
分詞解釋
文官:
文職官員。
外任:
1.指地方官職位。
2.謂任地方官。
改為:
1.另制;重造。
2.改成。
3.改換;變動。為,通“訛”。
武官:
使館中負責與駐在國聯系、交涉有關軍事事務的外交官。通常由一國軍事部門派遣軍事人員擔任。主要職責是與駐在國軍事部門保持聯系,代表本國軍事部門,觀禮或觀察駐在國的軍事檢閱和演習。分為陸軍武官、海軍武官和空軍武官。職位排在參贊之后,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


換過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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