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
詞語解釋:
也稱“要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可保利益而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合同并有繳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既可以為自己的利益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也可以為他人的利益訂立保險合同。在前一種情況下,投保人也就是被保險人。
分詞解釋:
被保險人:
按期向保險機關繳納一定的保險費,以期保險機關對其意外損失負責償還的人。
利益:
好處:物質利益ㄧ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
以為:
1.認為。
2.作為,用作。
3.“以之為”的省略形式。猶言讓他(她)做,把它作為。
4.猶而為,而成。以,而,連詞。
5.猶已為,已是。以,通“已”。
申請:
向上級說明理由,提出請求:申請獎學金|申請補助。
標的:
①靶子。
②目的。
③指經濟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如貨物、勞務、工程項目等。